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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犯罪团伙案件公开宣判!裕华法院当庭判 17 人获刑

来源: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作者:光明律师浏览数:917 
文章附图
涉恶犯罪团伙案件公开宣判!裕华法院当庭判 17 人获刑
被告人被押解到法院。


8 月 29 日上午,裕华法院公开宣判了由裕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犯罪团伙崔某某等 17 名被告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一案。此案件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裕华法院审结的首起涉黑涉恶案件,打响了裕华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 第一枪 "。

裕华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人到场参与旁听。

29 日,裕华法院法审判庭坐满了专程前来的各界人士,辖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 余名群众代表到场参与旁听。庄严的法庭上,法官宣读了案件审理情况,社会闲散人员崔某某、赵某某、刘某某等人参与多起寻衅滋事案件,经公安部门侦查发现,该团伙人员众多,以 " 站脚助威 " 为生,在石家庄市范围内参与了多起与房地产开发等有关的矛盾纠纷,在房地产开发等行业有一定恶名,形成了 " 地下出警队 " 的恶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公开宣判现场。

2017 年 4 月 6 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对赵某某、刘某某等系列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经侦查,该系列案涉及犯罪分子约 200 余人,涉及多起犯罪事实,因涉案人员众多,涉及犯罪区域范围较大,此系列案分别由裕华、新华、长安、栾城等法院审理。

17 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

裕华法院法官审理后认定,以崔某某为首,以吴某某等 8 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温某为首,以贾某某等 5 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杨某某为首,以杨某等 3 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共同或分别实施了犯罪活动 18 起、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 3 个罪名。17 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裕华法院对 17 名被告人当庭公开宣判,分别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崔某某等 16 人十三年至二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并判处罚金,另有 1 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宣判。

此案件是裕华法院宣判的首例涉恶案件,通过此次公开宣判,彰显了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信心和决心,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宣判结束,旁听市民纷纷叫好,市民们表示,法庭用实际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出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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